由5個工作日縮短為3個工作日辦結
被套牌車輛違法信息撤銷辦理時限縮短
環(huán)渤海新聞網消息 (記者 季男 魏偉)為全面落實“河北省公安機關便民利民二十項措施”,我市公安交警部門進一步縮短撤銷被套牌車輛違法信息辦結時限,凡符合相關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由5個工作日縮短為3個工作日。
記者從市公安交警支隊了解到,我市根據相關要求,進一步壓縮中間審批環(huán)節(jié)和時限,最大限度方便群眾。違法行為發(fā)生地和機動車登記地公安交管部門受理撤銷被套牌期間的違法信息后,凡屬于車型、外觀特征明顯不符的,自受理之日起由5個工作日縮短為3個工作日辦結。
相關負責人士介紹,辦理撤銷被套牌車輛違法信息業(yè)務時,報案人如果不是機動車所有人的,須提供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和書面委托書;被套牌車輛為單位戶頭的,須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委托書、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同時,還需提供被套牌車的行駛證(帶照片頁正反面)彩色復印件,被套牌車輛前部、后部、車輛識別碼(前風擋玻璃左下角17位編碼)照片,需洗成6寸彩色照片。
值得一提的是,被套牌車輛必須處理完自己的交通違法信息方可辦理撤銷被套牌車輛違法信息業(yè)務。
如果被套牌車輛與套牌車輛外觀高度相似或有細微差異的,工作人員需要進行更加細致、廣泛的比對,耗費時間相對更長,因此此類情況不在縮短辦理時限之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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